我经常在唐人街或者温哥华的市中心,见到不少乞丐,他们中很多人西装笔挺,看上去像个学者,不少人据说还能讲两种以上的语言呢。 有个朋友告诉我,他开的饭店门口,经常来一个30多岁的洋人乞丐,有的时候,他常常把店里的一些剩菜给他,他很怪,牛肉不吃、猪的内脏不吃,很挑食。后来了解到,他曾经在美国留学,后来经商失败,就到处乞讨,他说,先让别人养着,以后再养别人。每到申领救济金的那几天,他都会失踪一段时间,主要是到饭店吃大餐去了。有段时间,一直不见到他,我朋友以为他病了,哪知道,过了半个月,他气色非常不错地回来了。一问才知道,他拿着救济金去墨西哥度假了。你看看,乞丐的日子过得美不美。 还有一位美国来的朋友跟我说了件有趣的事。有一天,在旧金山街头,他看到一个黑人坐在那里,面前放着一个用来讨钱的可乐杯子。一个路过的女孩走到他的面前,从手中的塑料袋中倒出一些咖啡伴侣和袋装的糖给他。那个乞丐却将这些东西推开,说“我不要这些东西!”在美国,乞丐们不缺食物,也有政府提供的住处。他们要的是钱,然后用这些钱来买烟和酒。因为政府发的食品券买不了烟和酒。在他每天上班的路上,也有一个美国人,每天抽着烟坐在那里讨钱。开始我朋友也不时地给他一些钱,但后来他渐渐反感起来,因为那乞丐总是对那些没有给他钱的人说:“没关系。”好像在原谅那些没有施舍的人一样。两年过去了,这个黑人仍然心安理得地接受着行色匆匆的路人给他的钱。 我认识的一个温哥华朋友,一家三口靠吃福利生活,每月的牛奶金、失业金等加起来也1000多加元。孩子上学免费,学校每天还供应两顿免费餐。他说他和太太暂时都不准备打工,银行的账号上没有钱,因此到老了不仅衣食无忧,政府还会派人照顾他们。 我不能说穷人在加拿大过得很自在,但在这种制度下的确滋养了许多不劳而获的懒人。去年我的一个朋友被公司解雇了。她告诉我,她暂时不想找工作了,因为现在领取的失业救济金和她上班差距不大,而且政府还提供免费的英文和职业培训。 在加拿大懒人真有这么舒服吗?加拿大政府从哪儿来的钱这样普降甘霖?事实上,这都是纳税人的钱,是从那些上班族的薪水里和从富人的收入中收缴而来的。一般工人的薪水单,每年缴纳的所得税和必要的保险费竟占工资的25%!另外还有10%以上消费税、省税等在后面呢。难怪有人说加拿大人工作8小时的收入,有3小时给了当局,有近两小时给了保险公司。 加拿大法律规定任何一家公司和企业只要有雇佣职工的,雇主都必须为他们买政府的失业保险,医疗保险和工伤事故保险。职工只要做满了半年,大约900个小时,一旦失业就符合了领取失业保险的资格,而且失业金是按最后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的,可以领满一年,或在一年内直到找到了新的工作为止。加拿大法律规定工人一个小时的最低工资,一般是每小时8加元,因此,这里就有了一个法律上的大漏洞。许多中国来的懒人也决不会错过了这种便宜事。 很多华人在一些工厂干了半年就走了,我不太不理解,打听了一下,才知道这其中的奥妙。工人刚开始接手一份新工作时不熟练,那就尽管慢慢来,反正有法律规定的基本工资做保障,工会也不会允许老板随便开除工人。两,三个月后熟练了,工人可以要求拿计件工资。她们就开始拼命干,上下午喝茶,喝咖啡工休时间可以不休,午饭可以边吃边干,力争做到最高工资的极限,多的可以做到每小时14到15块。只需要连续保持三个月的最高工资,然后工人可以找到一些理由,或求着老板辞退她们,她们就可以向移民局就业部门提出申请失业金。如果就按每小时14块算,百分之六十就是8块4角,工人失业后可以在家里养上一年,还能领着比法定基本工资高得多的失业金,何乐而不为? 有人担心,如果人人都这么干,干半年在家养一年,还拿一年的高额失业金,不把国家吃穷,拿光了才怪,这就难怪加拿大的失业率会常年保持百分之十二,居高不下了。也难怪加拿大的所得税会节节攀高,成了世界上税收最高的国家之一。加拿大的财政赤字累计数越来越大,按GDP(国民生产总值)的比例,居然比美国还高得多,但是无论在哪一个政党的竞选纲领和政策上,都不敢触及到这些会丢失选票的改革全民福利等议题,这实在也是一种莫大的悲哀。 好在懒人还是少数,要不然,加拿大非变成“大家拿”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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