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一则“全国有约7万国民陆续收到国税局罚单”的消息震惊全国,国税局称他们存入免税户口的款项“超额”,需要缴纳罚款。按规定,免税储蓄帐户内产生的利息免税,5000元的账户一年能产生多少利息,几十元而已,而税局的罚单动辄百元,这口气如何咽得下?最为窝囊的是很多人被罚得不明不白,他们压根就不知道自己错在什么地方,还怀疑是不是税局弄错了。 挨罚冤:游戏规则没弄清 2009年是实施免税储蓄帐户的第一年,特许金融分析师张进说,他了解到目前被罚款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免税储蓄帐户$5000元限额的误读,认为TFSA就是通常的储蓄帐户,可以随时存取,利息不需要交税,只不过额度有限制,不能超过$5000,因此,利用该帐户反复地存钱、取钱。有些投资人在2009年利用TFSA帐户反复存取超过数万元,最近收到税务局的罚单要罚款数百元。 不少投资者并不了解TFSA帐户有一个特殊的规定,简单地说就是当年从TFSA帐户取出的钱当年不能重新放回去,要到次年的1月1日后才能放回去。例如,王先生1月份开设TFSA帐户存入$5000,在2月份从TFSA帐户取款$5000元,按规定这$5,000元额度要到2010年才能补回,假设王先生在3月份又存入$5,000元,便属于超额供款,超额部分每月会有1%的罚款。TFSA超额部分的计算是按照当月超额的最高金额来计算,而RRSP超额值的计算是按月底的价值计算。 另外,从A机构的TFSA帐户取款,当年也不能存入B机构。比如许多人在银行开立的TFSA时由于银行促销,前两月利率较高,但之后却下降了,客户发现A机构的TFSA帐户利息降了,B机构利息高, 就想当然地从A机构取款$5000,再存入$5000到B机构,新存入的$5000同样属于超额供款。可以避免罚款的办法是做帐户转移(Transfer)从A机构将TFSA帐户及余额转入B机构,但通常转出机构会收取一定的费用,在这种情况下,只有等到年底取款,次年1月初再存入另一机构。 网友投诉后更伤心:怒停TFSA帐户 网友二楚留言说,接罚单后去银行投诉,银行经理承认一些Financial adviser 没有作好这方面的工作,但强调一旦储户签字,就承担全责。表面上经理说了声"sorry",我也就再没有说什么了。接下来,一位7年前从罗马尼亚移民来的Financial adviser替我办理消户手续,她说,有许多移民上当受罚。因为本地一般的人一年下来没有$5000结余,同时对contribution理解比移民深。然后,仔细查看了今年一月到今天为止的Transitions, 居然又会有罚款(大概$500左右),恨政府那帮寄生虫—— 去年的罚单为何今年6月份才寄出? 网友胖土豆留言说,这不是抢钱还能用什么名词?本人的教训是从现在起,千万不能轻信政府的花招。本人的行动——立即取出TFSA上的钱用于买GIC,永久关闭TFSA。 网友满哥说,转帐一不留神就转错了。帐上停留了3天,罚款$160!上午费了很长时间,才拨通了税务局的电话。解释了我的情况后,接电话的office lady态度生硬、语气冰冷地拒绝了我waive掉这笔罚款的请求。我问是否还可以再写信申诉,她说没有必要,对任何人都不会改变政策。 尽管她说的都是对的,但人在委屈难过的时候,是受不得冷漠刻薄的言语的,比如you should make sure you know the rules before you play the game,比如you're responsible for your money, not us,比如yes,you made mistake, now your mistake cost you。 通电话时我是强忍着眼泪的,放下电话后忍不住哭出声来。说来也有意思,大哭一场之后,心情立刻好了很多。早知道昨天晚上就大哭一场了,何必郁闷了一个晚上! 现在我支票都写好了,就等明天寄出去啦。其实真的不完全是为了这笔罚款哭。最近一直压力很大,工作上、经济上、生活中,发生了太多事情。这笔罚款,大概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 因为6月30日是税局规定的缴纳罚款的最后期限,为了避免更多的罚金和利息,有专家建议可以按税局要求填报免税储蓄帐户超额供款罚款申报表(RC243)计算并缴纳罚款,同时向税务局免税储蓄帐户处理部门写信申诉。RC243表格迟报的罚款实时计算5%,以后每迟一个月加1%,最高为17%。 联邦自由党呼吁设“初犯豁免” 联邦自由党财政评论员麦家廉(John McCallum)表示,保守党政府并没有让大部分加拿大人了解到免税户口会被罚钱,导致数以千计的市民无预警需要缴罚款。他指保守党政府所罚的钱,远比市民将钱放在免税户口外所需缴的税金还多,对市民非常不公平。 麦家廉指近期已经接到许多市民的电话,抱怨莫名其妙接到罚单。他认为清楚解释新法例的细节,应是政府自己的责任,因此呼吁联邦政府应推出“初犯豁免”条例,在向国民解释清楚前,让第一次犯错的国民可免于受罚。 税局的罚款是怎么计算的? 理财顾问JASMINEM举例介绍了税局的罚款计算方法。有位投资者某一个帐户里有6000块的储蓄,就直接转进了TFSA投资帐户。结果这个月收到税务局的补税通知,上面写着超额投资额:12000块!这是哪里来的那么多超额啊? 首先,别抱侥幸心理,TFSA帐户和RRSP不一样,没有什么2000块的多余不罚款空间。其次,TFSA的超额部分是按月计算的。对了,您没看错,是按月计算的。也就是说,如果您在1月份就投资了6000块,那么您的超额投资部分是1000块,如果您将这1000块的超额投资一直维持到12月底,那么您的超额投资额就是:1000 x 12 = 12000。因此您的补税额要以12000为基数。 如果超出了供款的额度,补税率是多少呢?1%。没忘记吧,这是总超额度的1%。也就是说,上面那位1月份就投资6000块的投资者,要补交12000 x 1% = 120的税。很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,以为自己多供了1000块,就交1000的1%,也就是10块钱就好了。因此在看到税务局发来的补税表之后,第一个反应是,税务局算错了。很抱歉,这次它们恐怕是对的。 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,分期分批购买,并且其中还有卖出再买入的动作,那么您可以使用税务局网站上提供的计算多余供款额的表格。其实税务局的TFSA网站上举了很多例子来让投资者明白,什么是多余供款,以及如何计算补税额。地址是:http://www.cra-arc.gc.ca/tx/ndvdls/tpcs/tfsa-celi/txtn/txtn-eng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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